在安全生产工作中,经常听人们用“木桶原理”来比喻安全生产工作,即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围成木桶最短的那块木板,它的长短制约着木桶的盛水量。由于受思维定势的影响,这里所谓的盛水量,通常都是从木桶水平放置的状态下来进行“定义”的。
事物是辩证、统一的结合体,有“长”才有“短”,因此,“木桶原理”中的盛水问题也是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。在我看来,不能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简单地取决于围成木桶最短的那块木板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,不能只被动地在短板上做文章,而应着力于主动补缝,这样才能形成牢不可破的力量。很多事故的发生,不仅在于显性的短板,更在于管理背后不显眼的缝隙。
安全文化正是安全管理缝隙的黏合剂,是安全管理的灵魂,是决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行为的核心因素。有什么样的安全文化,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管理规则和安全效果。完美无缺的管理制度是不存在的,制度中总是存在缝隙,总是有人钻制度的缝隙,因此完全依靠制度保障安全是不现实的。在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,我们需要安全文化来弥补板与板之间的缝隙。
从个体来看,安全文化体现为一种素养,即一种安全知识、安全责任和安全行为,而一线职工安全素养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。从以往事故中不难看出,大多数的事故是因为一线操作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显,安全责任心不强,忽视对作业现场环境的检查,违章违纪盲目操作造成的。有人在作业过程中习惯凭经验和“想当然”行事,甚至认为“一辈子都干过来了,也没出什么事”,导致规章写在纸上,挂在墙上,却落实不到行动上。预防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,不仅仅是技术问题,也是管理问题,更是深层次的认识问题,道德问题,归根结底还是安全文化问题。“三违”屡禁不止的背后,是职工文化素养还没有达到安全管理的要求。要缩短规章制度与职工安全素养的差距,就必须发挥安全文化管理的独特功能,以安全活动的丰富化、安全宣教的常态化等机制,建立贴近职工工作、生活的安全文化体系,填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缝隙。
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永恒主题,集团公司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从最基础做起,狠抓企业内部安全文化建设,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只有这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才会有所创新、有所进步,在“与时俱进”的同时,更上一个台阶。
事物是辩证、统一的结合体,有“长”才有“短”,因此,“木桶原理”中的盛水问题也是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。在我看来,不能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简单地取决于围成木桶最短的那块木板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,不能只被动地在短板上做文章,而应着力于主动补缝,这样才能形成牢不可破的力量。很多事故的发生,不仅在于显性的短板,更在于管理背后不显眼的缝隙。
安全文化正是安全管理缝隙的黏合剂,是安全管理的灵魂,是决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行为的核心因素。有什么样的安全文化,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管理规则和安全效果。完美无缺的管理制度是不存在的,制度中总是存在缝隙,总是有人钻制度的缝隙,因此完全依靠制度保障安全是不现实的。在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,我们需要安全文化来弥补板与板之间的缝隙。
从个体来看,安全文化体现为一种素养,即一种安全知识、安全责任和安全行为,而一线职工安全素养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。从以往事故中不难看出,大多数的事故是因为一线操作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显,安全责任心不强,忽视对作业现场环境的检查,违章违纪盲目操作造成的。有人在作业过程中习惯凭经验和“想当然”行事,甚至认为“一辈子都干过来了,也没出什么事”,导致规章写在纸上,挂在墙上,却落实不到行动上。预防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,不仅仅是技术问题,也是管理问题,更是深层次的认识问题,道德问题,归根结底还是安全文化问题。“三违”屡禁不止的背后,是职工文化素养还没有达到安全管理的要求。要缩短规章制度与职工安全素养的差距,就必须发挥安全文化管理的独特功能,以安全活动的丰富化、安全宣教的常态化等机制,建立贴近职工工作、生活的安全文化体系,填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缝隙。
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永恒主题,集团公司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从最基础做起,狠抓企业内部安全文化建设,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只有这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才会有所创新、有所进步,在“与时俱进”的同时,更上一个台阶。